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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美设计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舞美设计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舞美设计服务,现将谈判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旨在为福建省人民医院中医药文化展演精心打造舞美设计制作服务。依据主创导演团队的初步创意要求(附件图详示),中标单位需深化设计并制作出能够完美呈现晚会节目效果的舞台场景。中标单位必须与主创导演团队紧密协作,历经多次修改,务必确保舞美设计达到高质量与独特性的要求,为晚会增添璀璨光彩。
二、招标要求
1.明确主题:舞美设计要鲜明地体现“福建省人民医院中医药文化展演”这一主题,通过精心设计的元素和布局,传达出医院70年来的辉煌成就和深厚底蕴。
2.彩色动态效果:采用彩色动态效果,整体设计既要美观大气,又要颜色搭配合理。营造出庄重而热烈的庆典氛围,同时色彩运用需符合医学、健康等主题色彩,充分展现医院的特色和形象。
3.背景元素设计:背景元素要紧密贴近院庆主题,巧妙综合运用各种符号、图形、图案等元素来装饰背景。这些元素设计不仅要具有强烈的视觉吸引力,还需与主题形成有机的组合,生动体现医院的历史、文化和辉煌成就。
4.舞台设计与表演需求结合:充分考虑舞台的大小、高度以及舞美和灯光设计等因素,确保背景与舞台的布置协调一致。设计要满足晚会各类节目的表演需求,无论是歌舞、朗诵还是小品等,都能让舞台效果与节目内容相得益彰。
三、团队要求
1.舞美设计师团队:配备经验丰富的舞美设计师,设计人员具备舞台主任技师及以上职称(含)(原件备查),熟悉晚会舞美设计的各个环节。设计师需具备卓越的创意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主创导演团队紧密合作,共同打造出令人惊艳的舞台效果。
2.现场施工与制作团队:拥有专业的现场施工和制作团队,投标公司需具备相应舞台设计制作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若有),确保设计方案能够高质量地实现。团队需具备快速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晚会要求推进施工和制作进度。
四、安全生产条款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舞美设计制作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中标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此外,中标单位还需在施工前向招标方进行报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安全措施等,以确保施工安全有序进行。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招标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要求赔偿损失。
五、项目成果
需按照项目明细中的细项进行实地尺寸规划,提交完整的舞美设计方案,并高质量完成施工制作。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确保所有内容符合招标技术规范以及主创导演团队的要求。
六、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缴纳项目报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2.责任追究: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招标方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要求赔偿损失等。
3.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满足招标方主创导演团队的要求,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需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中标单位需与招标方、主创导演团队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3.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招标方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
六、附件
主创导演团队初步创意要求(详见附件图)。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91280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费用结算
待全部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合同相应金额全额发票交予院方,院方于15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须加盖公章
1、报价书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设计人员具备舞台主任技师及以上职称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七、联系人
莫女士 0591-83259562
八、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5日